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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溪、塔岗围片区公示稿
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溪、塔岗围片区)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集公示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交(汕头)东海岸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汕头市天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溪、塔岗围片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中交(汕头)东海岸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乐山路1号之二
联系人:缪先生
联系电话:18151928222
评价单位:汕头市天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西门永泰三路灿基大厦第三层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13317175475
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溪、塔岗围片区)概况:
中中交(汕头)东海岸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决定投资建设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溪、塔岗围片区。本项目工程建设包含新溪片区和塔岗围两个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包含有:
1、新溪片区:包含12条市政道路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支河涌工程以及新津大桥堤顶路改线工程,不包含管廊工程和燃气。
2、塔岗围片区:包含6条市政道路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支河涌工程(翠峰路以西范围)以及外砂河大桥桥底处堤顶路改线工程,该片区无管廊工程,不包含给水工程和燃气。
本项目施工期会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和生态环境影响,经采取适当的防治措施加以防治后,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减轻,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这些影响将逐渐减少直至消除。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各类机动车行驶产生的机械噪声和尾气、道路扬尘、路面径流污水等。
发布单位:中交(汕头)东海岸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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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4)89866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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