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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炼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餐厨垃圾、水产品及冷冻肉类资源无害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与概况
(1)项目名称:汕头市炼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餐厨垃圾、水产品及冷冻肉类资源无害化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汕头市炼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汕头市澄海区盐鸿镇港头村洋条园工业区。
(4)建设性质:新建
(5)工程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0万元
(6)行业类别和代码:N7723固体废物治理
(7)生产规模:设计处理餐厨垃圾60000t/a,生产黑水虻鲜冻商品成虫1000t/a、黑水虻商品活虫1000t/a、黑水虻育种虫卵260t/a、黑水虻虫干1000t/a、黑水虻虫粉6000t/a、黑水虻虫浆500t/a、黑水虻虫油1000t/a、有机肥2100t/a及工业油脂6000t/a;处理不合格水产品及冷冻肉类80000t/a,生产有机肥原料660t/a、有机肥660t/a、动物肉骨粉6600t/a、黑水虻养殖原料5940t/a及工业油脂1980t/a。
(8)劳动定员:本项目员工共30人,均在厂内食宿,日工作12小时,其中餐厨垃圾处理生产线年工作365天,水产品及冷冻肉类处理年工作天数300天。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初期雨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汕头市澄海区东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二者较严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汕头市澄海区东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因此,项目营运期外排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2、运营期地下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位于洋条园工业区内,在严格执行环保措施后,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影响较现有项目小,不会影响到评价范围内居民饮用水水质,对地下水质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恶臭废气经“前端喷淋除臭+UV光解”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经“SCR脱硝处理+布袋除尘”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经治理后的H2S、NH3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标准中相应限值(即H2S≤0.33kg/h、NH3≤4.9kg/h),能够实现达标排放;锅炉废气中颗粒物、SO2可达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中表2标准限值(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烟气黑度≤1),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50mg/m3,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少量未收集的臭气H2S、NH3无组织排放浓度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标准中相应厂界浓度限值(即H2S≤0.06mg/m3、NH3≤1.5mg/m3),能够实现达标排放;经处理后的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本项目正常状态下,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均未出现超标现象,项目污染源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均小于评价标准。因此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厂界贡献值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2类区昼间、夜间排放限值(即60dB(A),50dB(A))。建设单位可选择噪声小的设备,注意设备的日常维护,可将声环境的影响减小到最低,从声环境角度该项目可行。
5、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胶质杂质、皂脚、脂肪酸收集后可作为化工厂原料外售其他企业综合利用;废弃白土收集后外售其他企业综合利用;废包材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灯管、催化剂均应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食堂餐厨垃圾收集后送至餐厨垃圾处理生产线处理。本项目各种固体废物的处置率均可达到100%,能实现固体废物的合理处置,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包括含污蒸汽冷凝水、油水分离废水、油脂水洗废水、恶臭废气处理装置排水、车辆冲洗消毒废水、原料操作区冲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池+竖流除杂+气浮厌氧反应器+MBR生化系统+消毒)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汕头市澄海区东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二者较严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汕头市澄海区东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治理措施
恶臭废气处理:除臭喷淋+UV光解除臭处理;
锅炉废气处理:SCR脱硝处理+布袋除尘;
无组织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地面进行绿化,加强管理通风换气;生产处理车间内无组织废气采用设备密闭等方式收集后,集中送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此外,加强生产管理,保持厂区内种植高大乔木、吸臭绿植。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空压机、气泵等产噪设置专用设备房,尽量选用低噪设备,消声减震;厂区进行绿化降噪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4、固废治理措施
项目废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胶质杂质、皂脚、脂肪酸收集后可作为化工厂原料外售其他企业综合利用;废弃白土收集后外售其他企业综合利用;废包材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灯管、催化剂均应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食堂餐厨垃圾收集后送至餐厨垃圾处理生产线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选址合理,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满足“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本项目完成后有较高的社会、经济效益;加强管理及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周围的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总体来说能满足环境功能的要求;经项目环境影响分析结果可知,本项目建成运营后,产生的废水、废气等污染物通过加强管理及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满足环境容量的限制要求,不改变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属性;本项目周围的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总体来说能满足环境功能的要求;事故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环保投资可基本满足环保设施建设的需要,能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周围群众对项目建设基本持支持态度。
本项目保证严格执行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建议切实逐项予以落实,并加强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汕头市炼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澄海区盐鸿镇港头村洋条园工业区
联系人:卢工
联系方式:13417046186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中海联合(深圳)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63-3638010
邮箱:80399620@qq.com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3662301644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通过下列链接获取: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Bm3hp0qDcP6hqqqmgVHVg 提取码:yagb
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汕头市炼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5月9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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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4)89866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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